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五章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五章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一条 在招工、招生、征兵以及招收其他各类工作人员时,除不适合少数民族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不同为理由,拒绝招收或录用少数民族公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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