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一条 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节目预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确需更换或延迟原定节目的,应当预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5-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