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五条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
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建设规划、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质量标准,不合格的,禁止使用和安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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