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九条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四章 施工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报批:
(一)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需要开挖道路,移动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或影响其效能的;
(三)需砍伐树木的;
(四)需停水、停电、封路的;
(五)需进行爆破作业的。
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告知建设单位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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