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作中应当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手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应当做到及时、准确,对其出具的工程质量审核结论负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应当做到及时、准确,对其出具的工程质量审核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