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