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城乡社区、服务窗口、机场车站、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所在单位建立志愿服务站点。
鼓励公共文化设施、城乡社区、服务窗口、机场车站、广场公园、景区景点等所在单位建立志愿服务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