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