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和倡导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规范和倡导 第二十六条 支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学、赈灾、优抚等各类慈善公益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