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八十一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和建设 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坚持促进旅游业综合发展的原则,根据景区规模、景区等级、服务项目等条件,科学合理核定景区门票价格,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