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暂住证、暂住户口簿由河南省公安厅统一印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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