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的保护,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