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省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均按本条例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