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民政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民政部门所属的殡葬管理机构负责殡葬管理的具体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卫生、工商行政、建设、土地、环保、民族事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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