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七十五条 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