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十九条 河南省消防条例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的,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