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月13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