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第七条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第七条 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知识;
(四)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知识;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中原文化;
(六)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七)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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