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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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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第二条
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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