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三十四条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事项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