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7月29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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