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黄河工程的管理,提高抗洪能力,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保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包括沁河,下同)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