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与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有关的规划管理、设置规范、安全维护等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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