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泰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泰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