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条 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8-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