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5日洛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