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古树名木,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以及珍贵、稀有或者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