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第二条
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规划绿线和生态控制线。现状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已建成,并纳入法定规划的各类绿地边界线;规划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依据本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生态控制线是指规划区内依据本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对城市生态保育、隔离防护、休闲游憩等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区域控制线。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规划绿线和生态控制线。现状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已建成,并纳入法定规划的各类绿地边界线;规划绿线是指建设用地内依据本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生态控制线是指规划区内依据本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的,对城市生态保育、隔离防护、休闲游憩等有重要作用的生态区域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