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民主、公开透明;
(二)统筹规划、注重效益;
(三)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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