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规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行为,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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