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安全管理与监督、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管理与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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