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