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条 洛阳市龙门石窟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条 龙门管委会负责编制龙门石窟保护规划和龙门景区规划,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核并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