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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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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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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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