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五条 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五条 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或者改变使用性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