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 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九条 城市供水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作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