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济南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节能环保、服务群众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