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六章 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管理 第五十三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六章 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利用管理 第五十三条 对废弃的地下管线,管线单位应当及时拆除;无法拆除的,应当封填管道及其检查井,并依法报送相关档案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