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八章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管理 第六十六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八章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管理 第六十六条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保证城市功能照明设施正常使用,确保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