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四十四条 济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五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四十四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城市桥涵安全保护范围并设置标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