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三十六条

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8月19日济南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2年8月22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修正的《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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