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烟草专卖品价值的认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同期、同牌号、同规格的合法烟草专卖品、合法进口烟草制品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无法确定品牌、型号的,可参照同类合法烟草专卖品、合法进口烟草制品的市场批发价格确定;价值难以确定的,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的规定,依法委托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济南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