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生活垃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