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二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在移交维护管理部门前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维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修复,排除隐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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