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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