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九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办理登记手续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按照规定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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