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十一条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不得上道路行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