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 第三十四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 第三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整合运政管理信息,搭建智慧交通综合管控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经营者扩大运输业务领域的智能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