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
建设无线网络应当同步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居民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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