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 第五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